什么是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021-11-04 社会 139阅读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