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良好的观念
观念是教师的灵魂,它直接影响着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而影响着幼儿的学习和长远发展。
(一)、树立正确儿童观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儿童的人权就是生存和发展。因此教师与幼儿交往时的态度、方式都应让幼儿感到安全、没有压力、受重视,让孩子感受到教师的爱和尊重。在幼儿园教师必须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比如:教师与幼儿对话时,微笑着俯下身来,目光与幼儿平视,他们会从教师的眼神、表情、话语和行为中,感到安全,感受和体验到爱和尊重,老师很可亲,从而受到鼓励得到满足。)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刺激,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幼稚时期(从出生到七岁)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时期,它将决定儿童的人格和性格;人一生的习惯、知识技能、言语、思想、态度和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下基础。这个时期是发展智能、学习言语最快时期,是道德习惯养成最易时期”(即最佳期)。儿童主动学习是与生俱来,孩子来自于不同家庭,生活环境不同,他们原有认知结构和经验水平是不同的,同样的事物或现象对不同的孩子来说会有不同的意义。教师要把孩子看做主动学习者,允许他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来学习,教师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兴趣,在活动中成为孩子的一个玩伴,跟他们一起玩,观察他们,发现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实现幼儿的兴趣,满足他们的需求,进一步获得经验,提高原有水平。让我们从习惯于“教孩子学习”、让孩子的“学”适应教师的“教”的传统模式中走出来,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孩子,创设适应孩子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各种能力,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
3、儿童是在成长过程中的人,他们有独特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最突出的特点是:
*直接兴趣性:幼儿对事物的认识受兴趣的直接影响,他们感兴趣的事物学起来积极主动性高,而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不愿学。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调动人们学习积极性的内动力,因此教师要把所教的东西变成幼儿的需要,使他们感兴趣,调动他们探究和学习欲望。(让孩子知道节约用水,老师讲中国有许多地方每水喝……可不是我们孩子经历的,没有生活经验,那教师就要设计活动情节,小水滴在哭,他找不到妈妈啦……,或水管哭啦,让孩子把水管的眼泪收起来,看是什么效果,哭了一夜的水管泪水集满一盆,怎么办?用它洗毛巾、擦地、修水管等。)
直接经验性: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事物的认识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思维常常需要动作的帮助。他们认识事物必须以事物和材料为中介进行,因此需要教师根据他们的需求,站在幼儿的角度看问题,创设适宜幼儿的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让幼儿通过操作来学习,并接纳幼儿的看法、观点和认知水平,哪怕是错误的也要接受,但此时需要教师给予正确的指导。
4、儿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幼儿之间个体差异很大,而且,年龄越小,差异越大。
幼儿性格上的差异,带来了需求上的差异,使得幼儿在对安全感的需要上、对新体验和活动的需求上都有很大的差异。《纲要》总则第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要给予个体差异的指导和评价,提供可供幼儿选择的学习内容,促进各具特色、有差异的全面发展。从而使每一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不断发展。从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讲,人的智能有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关系智能、自我认识智能、自然观察者智能。这八种智能的发展不是均衡发展的,每个人生活环境及文化背景造成每个人的个体差异,教师在接受差异的同时,要培养幼儿的独立个性。(发现其长处给予肯定、表扬、鼓励,鼓励其弥补不足。)
(二)、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观
1、幼儿教育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纲要》总则第二条: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的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也就是所作为人生起始阶段的幼儿教育,要为一个人终身学习和发展做准备。那教师要调整教育目标、价值取向和“教与学”的方式,不是我教你学,而是使幼儿获得乐学、会学这些大的教育目标和价值。
乐学,就是幼儿对学习有兴趣、感到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如果在幼儿期就培养起孩子对学习的兴趣,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那么,孩子就有了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动力机制。
会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