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帮助弱者的行为其实符合自然的法则么?

2020-09-13 娱乐 85阅读
首先,我们应当看到,组成社会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自由而去限制自由,而是为了更好的发挥集体力量,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因此,社会对个体所作出的种种限制和制约,只是为了不破坏这个可以获得更强大力量的集体合作关系。破坏这个合作关系的人,就等于选择了和集体进行不受限制的自由竞争,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为了维护这个合作关系,这个合作关系下的人们,不得不做出相同或相似的让步。用约束自己部分自由的方式,来维系这个合作关系的稳定。这些约束,就是人类的道德和法律。 其次,在不破坏这个合作关系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过多的干涉个体自由,和个体之间的自由竞争。
只要个体的贪婪和自私没有破坏社会合作关系,那么应当予以保护。因为我们不得不痛苦的承认,就目前而言,人类的创造力并不都是来自于公利,相反,人类的大多数创造力恰恰是来自于私利。 我拼命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社会物质,也不是为了人民幸福安康,只是因为,我在吃饱馒头的时候,希望吃到肉;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希望骑上汽车;住上楼房的时候,希望住上别墅。
同样的,企业家的动力也来自于自己的私利。企业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才不断的去研究和摸索人们的需求,从而根据人们的需求而创造出种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商品。 我和资本家一起,推动了社会发展。这并非是说我和资本家都是为了推动社会发展才拼命努力,而是说我们的拼命努力导致了推动社会发展。
这种合理的前进发展,又怎么会是罪恶的呢? 应该同时看到,人类的私利往往试图冲破社会的共同约束,破坏这个合作关系的稳定。因此,对于这些私利,必须予以严惩和打击。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可以全盘否定私利的价值。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如何发挥私利好的作用,并同时限制私利坏的作用。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