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详细分类?你最适合哪种人寿险是哪些?

2022-08-17 财经 55阅读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人寿保险也有分类,保障究竟有哪些不同,如果你想了解自己究竟适合哪种人寿险,就接着看下去吧!普通型人寿保险有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一、死亡保险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
1.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2.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终身寿险最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永久保障。
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即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年金保险是一种有规则、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三、两全保险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危险保费用于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储蓄保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生存到保单约定的时间或年龄,所领取的保险金。由于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我们在为自己选择保险保障金额时,主要根据对保险保障需求的大小以及自身对保费的负担能力大小着两个因素来决定。在考虑养老保险保障需求大小时,首先应大致估计出自己的财务总需求,例如退体生活费用、自己收入突然中断时抚养子女、供养配偶所需的费用等等,再减去目前自己可能承担的额度(如储蓄、投资所得、社会保险等),即得出应该由商业保险补充的额度。上述方法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显得比较烦琐。这里还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供参考:保险金额可以考虑为投保人自身收入的5—10倍;保险费可考虑为投保人年收入的10%—20%。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保险需求与保险负担能力,都有可能随着家庭、收入以及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自身所需要是保险数量也会相应变化。建议对保险单定期进行检查,适时加买保险或考虑其他措施,以保证始终拥有合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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