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市本地人,2018年租房子在元月份提取了公积金,那么到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提取呢?

2020-09-22 社会 96阅读

根据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合肥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租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另外,每年一次提出申请,且每次提取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提取限额。

如有疑问,可向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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