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顺生活困顿又被催款
女子产生了自杀的想法
吴某43岁,居住在大连瓦房店,曾经历两次婚姻,她和第一任丈夫有一个女儿,已经20多岁了,在外地上班。
后来,吴某和第二任丈夫又生了一个儿子。不幸的是,5年前,第二任丈夫因为交通事故去世后,留下她和儿子独自在瓦房店生活。
2016年5月份,吴某找了一个男朋友,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她发现男朋友不靠谱,于是向男朋友提出了分手。但是,她提出分手之后,男朋友总去她家闹。
7月中旬,男朋友不仅把吴某家的衣柜、电脑、电视、电冰箱等都砸了,还把她打骨折了,“他也被公安机关抓了,我感觉很丢羡御脸,不能面对街坊邻居,也不敢出门。”
8月份,吴某在银行又透支了将近2万元,银行催她好几次,她因为三个多月没上班,没有经济来源,还不上欠款,儿子也不能上学,精神压力非常大,于是,就产生了自杀的想法。
想带儿子一起“解脱”
两次用被捂未果掐死儿子
吴某曾试过多种自杀方式,曾把头孢和藿香正气水混着喝,还曾吃过老鼠药,试过上吊,但都没有死成。
2016年10月,吴某想先把7岁的儿子捂死,再上吊自杀。但是,当她用被子捂儿子时,“他出声了,我就下不去手了”。之后,吴某用窗帘在客厅屋顶上吊,被邻居发现并制止了。
10月28日,银行又给吴某打电话催款,吴某就睡不着觉了。29日凌晨,吴某又下了决心要自杀。
吴某又一次用被子捂儿子,“儿子又出声了,我又下不去手。”之后,吴某从窗台上拿起壁纸刀,朝自己左腕割了十多刀,“我想着把儿子留在世上受人歧视,也没有人管,就再次产生了带他一起走的想法。”吴某用双手掐住儿子的脖子,“他挣扎了几下就不动弹了”。
割腕喝药上吊都没死成
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
之后,吴某到厨房拿菜刀朝右手腕上割了几刀,把头孢和藿香正气水混着喝,又把窗帘系在客厅屋顶暖气管上上吊,但是暖气管有缝,她使劲儿拽窗帘就掉下来了,她摔了好几次。
五六点钟的时候,邻居去吴某家敲门,吴某承认把儿子杀了,还求邻居别报警,“我要跟儿子一起走,等我断气再报警。”
邻居走后,吴某将门反锁,继续上吊自杀,又摔下来好几次。就在这时,邻居报警后,民警找来锁王,将房门打开,急救人员将吴某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吴某作案时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接受鉴定时有诉讼能力。吴某儿子因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认定故意杀人犯罪
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2017年6月末,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吴某的辩护人提出,吴某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而且精神障碍程度较深。吴某到案后始终坦白犯罪事实,真诚悔罪。吴某作案动机是抑郁发作自杀时怜悯孩子今后无人照顾,从而带孩子一起解脱,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吴某因生活不顺产生自杀念头,在实施自杀行为过程中,故意剥夺儿子的生命,造成儿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构成故意杀人罪。
吴某在丈夫意外身亡后,独自拉扯幼子生活,生活本已困顿难支,又因婚恋遭遇暴力伤害,生活无助,人生不幸。更为不幸的是,其不皮派磨能正确面对生活困难,进而丧失生活信心,产生自杀念头,并带幼子一并“解脱”,触犯了国家法律,扼杀了其挚爱的无辜生命。考虑其作案动机是抑郁发作的扩大性自杀,考虑其人身危险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比同类犯罪较轻,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吴某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燃斗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悔罪,结合案情,可对其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根据吴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一审认定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