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档案存在单位丢失需要单位补办。个人保存档案丢失不予补办。
需携带的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一份
3、知情人座谈会纪要一份
4、原始凭证(工资支付明细表、工作证、会员证、退伍证、独生子女证、招工名册等)原件、复印件。
5、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已参保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单据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参保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注:原始材料一律使用B5复印纸复印便于装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事程序
1、负有丢失损毁职工档案的责任单位备齐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办认定。
2、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人社部门下达辅证材料通知书,由责任单位补充材料后再上报,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拟补办认定的职工档案有关情况在责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自公示截止日期起7个工作日予以补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