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就发通知了呀
4月21日(周五)21:30至4月22日(周六)20:00,上海、江苏(不含苏州地区)、宁波、深圳、浙江、福建、厦门、广东、贵州、海南、安徽、湖南、云南、广西分行暂停所有渠道的个人客户账务性交易,网点暂停营业。
4月22日(周六)凌晨2:00至6:00,我行对公对私主要业务均停止服务,我行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渠道相关交易暂停。
除此之外,其他业务停业安排如下:
一、转账汇款业务
1.4月21日23:45至4月22日8:15,暂停行内汇款、跨行汇款、速汇通业务。
2.4月22日1:45至6:15,暂停个人外汇汇款、个人国际速汇业务。
3.上海、江苏(不含苏州地区)、宁波、深圳、浙江、福建、厦门、广东、贵州、海南、安徽、湖南、云南、广西分行账户的转账交易(包括信用卡转账还款交易),原定在4月21日21:00至4月22日20:00期间到账的,延迟到4月22日20:15后到账;我行其他分行账户的转账交易(包括信用卡转账还款交易),原定在4月22日2:00至6:00期间到账的,延迟到4月22日6:15后到账。
二、信用卡业务
1.4月21日21:30至4月22日20:00,暂停上海、江苏(不含苏州地区)、宁波、深圳、浙江、福建、厦门、广东、贵州、海南、安徽、湖南、云南、广西分行信用卡的各服务渠道还款、现金转出、现金分期、借记卡购汇等服务。4月21日21:30至4月22日6:00,暂停以上分行信用卡的ATM取现服务。
2.4月22日2:00至6:00,暂停我行信用卡各服务渠道还款、现金转出、ATM取现、现金分期、借记卡购汇等服务。
三、个人客户投资理财业务
4月21日21:00起,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交易、账户商品、账户外汇、个人外汇买卖提前暂停业务。
四、个人贷款业务
1.4月21日21:30至4月22日20:00,上海、江苏(不含苏州地区)、宁波、深圳、浙江、福建、厦门、广东、贵州、海南、安徽、湖南、云南、广西分行暂停个人贷款(包含快贷)业务的申请、支用及还款等功能。
2.4月22日2:00至6:00,全行暂停个人贷款(包含快贷)业务的申请、支用及还款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