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内容。面试工作在2017年
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