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
电话举报: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022-23990110
来信来访举报: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湖西路22号 邮编:300060
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手段不断翻新,众多参与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近一时期,从天津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案件来看,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办学等旗号的案件类型增多,新型手段不断出现。
面对当前比较严峻的犯罪形势,天津公安经侦部门一直保持着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案侦工作,全力挽回经济损失。日前,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工作力度,天津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欢迎市民积极提供此类犯罪线索。
扩展资料
举报须知
1、遇到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或重大警情,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服务电话报警求助。
2、网上举报仅受理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其他咨询投诉方面问题请访问网站其他相关栏目。
3、网上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着重受理实名举报。因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而不能开展核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提供举报线索应力求详尽,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尽可能叙述准确。
5、公安机关对举报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及举报线索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举报人应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虚报和浪费警务资源会招致法律处罚。严禁向本网上举报发送垃圾信息,违者将转交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举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