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州户口,在广州购车上牌流程:
1、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个人,可自行登录网站(jtzl.gzjt.gov.cn),在网站登记,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
需要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预约后,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当月8日(含)前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当月9日之后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下期增量指标配置。需要撤销或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申请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含)之前提出。
3、每月8日(含)前提出的申请,自当月23日起可以查询摇号或竞价资格。
4、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期配置。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为申请人提供网上复核和窗口复核两种方式。
5、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当月增量指标配置,竞价在每月的25日进行,摇号在每月的26日进行,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将在竞价和摇号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查询,也可凭有效申请编码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查询。
6、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点击申请延期选项或者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7、已竞价成功或摇号中签取得指标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或者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预约后,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打印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办理上牌需要的材料:
1、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驻地证明文件等材料。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
4、已退休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退休证等材料。
5、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广州市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广州市区级及以上的行政单位出具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证明等材料。
6、高层次人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广州市人才工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指标办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7、持人才绿卡的人员: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人才绿卡、机动车驾驶证、指标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8、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出具关于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的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指标办理窗口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9、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10、华侨: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三者选其一)、广州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11、外国人:护照、广州市连续满两年以上的居留许可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材料。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