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小货车并未限行,但南充尾气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部分路段限制通行。
南充主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为:
顺庆城区:桂花路—环峰路—师大路—西华路三、四段(不含)—潆华路(不含)—北部新城一路(不含)—府荆大道(不含)—规划八路(不含)—清源北路—环都大道(不含)—滨江路—玉带路以内的所有街道。
高坪城区:物流大道(不含)—林海北路(不含)—东顺路二段(不含)—兴安路(不含)—兴汉路(不含)—永丰路(不含)—建设路(不含)—鹤鸣路南段(不含)—琴台路(不含)—高都路(不含)—桂清路(不含)—江东大道以内的所有街道。
嘉陵城区:春江路(不含)—燕京大道(不含)—白燕大道(不含)—白马大道(不含)—嘉西路—嘉南路一段—火花路—陈寿路—滨河路—滨江南路二、三、四、五段(不含)、滨江南路一段以内的所有街道。
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