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身份证管理条例》规定,不强制需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2、根据规定明细,可以发现住院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
扩展资料
住院所需资料
1、门诊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