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方面更权威全世界公认的,人家版权意识比咱们强了不知道多少倍:美国通过不正当途径不花钱下载音乐就是违法,中国大陆有这方面法律吗?好像只有一些较大企业侵权才违法吧;还有香港前两年吧有人在网上提供影片的BT种子结果法院就判他有罪了,但是咱们身边这种现象算是比较泛滥吧。虽然近些年中国人的版权意识有所提升但是还是跟人家一些欧美国家有差距的。你看美国有歌手发布专辑时还统计首周销量,中国统计吗?当然不会,因为根本卖不动啊。如果你花钱下载音乐,别人可能就会说你傻,说明明可以免费弄到你为什么要花钱,那些花钱支持正版的在大多数人眼里就是“人傻钱多”。中国人的这种“喜欢占小便宜”的观念就眼中阻碍了中国人版权意识的发展。美国也就三亿多人口吧,目前美国歌手发布的新专辑普遍的首周销量都是十几二十几万张吧,美国历史上首周销量破百万的专辑总数也就不过二十几张吧。如果中国的专辑市场能达到美国的程度,那么中国的歌手发布新专辑,凭借人口数差不多5倍于美国的人口,那么首周销量突破百万都是家常便饭。
好了说了这么多,楼主大概看出来了吧:在世人眼中,美国相比于中国更加注重版权就是对歌手、音乐人的更加尊重,对音乐的更加尊重显然就代表着更加权威。中国的音乐奖在世界上什么时候能像美国的格莱美奖那样非常有影响力?等到什么时候国人的素质提升到世界一流水平,版权意识得到十分重视,那么那时候中国的艺术领域,乃至其它多方面领域,定能像如今的美国一样对全世界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