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项扣除应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调整相结合,未来应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者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也应由个人向家庭转变,应在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条件下进行教育费用的扣除。
1、厘清教育费用范围和扣除标准。
2、以家庭为单位纳税或为教育专项扣除的前提。
3、完善教育专项扣除的配套措施。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