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比例法适用于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较大,有较为准确的消耗定额资料的情况。
(1)原材料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原材料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成本+本月发生生产费用)/(完工产品定额费用+月末在产品定额费用)=(3541+5459)/(1700+1300)=3
其他费用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费用+本月发生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2987+4213)/(3500+2500)=1.2
制造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制造费用+本月发生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3376+5024)/(3500+2500)=1.4
(2)原材料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在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原材料费用分配率×在产品定额分配比例=3×1300=3900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原材料费用分配率×完工产品定额分配比例=3×1700=5100
工资及福利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在产品应分配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率×在产品定额工时=1.2×2500=3000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率×完工产品定额工时=1.2×3500=4200
制造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在产品应分配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率×在产品定额工时=1.4×2500=3500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率×完工产品定额工时=1.4×3500=4900
(3)数据如图所示
扩展资料
定额比例法是产品的生产费用按照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费用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其中,原材料费用按照原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原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工资和福利费、制造费用等各项加工费,可以按定额工时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定额费用比例分配。
凡在产品成本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的,应该以单独的成本项目“直接材料”列示,而对于那些比重较小的材料费用,即使是直接计入费用,为了简化成本核算,也可将其列入制造费用,与其他制造费用一起进行分配。
一、定额比例法计算公式如下:
1、消耗量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消耗量+本月实际消耗量)/(完工产品定额消耗量+月末在产品定额消耗量)
2、完工产品实际消耗量=完工产品定额消耗量×消耗量分配率
3、完工产品费用=完工产品实际消耗量×原材料单价(或单位工时的工资、费用)
4、月末在产品实际消耗量=月末在产品定额消耗量×消耗量分配率
5、月末在产品费用=月末在产品实际消耗量×原材料单价(或单位工时的工资、费用)
注:材料成本和工资、费用都可按此步骤分配;
二、各成本项目费用分配率和分配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分配率公式:
费用分配率=(当月初在产品费用+当月生产费用)/(当月初在产品定额耗用量或定额成本+当月投产产品定额耗用量或定额成本)
2、分配额公式:完工产品某项目实际成本=该项目费用分配率×完工产品该项目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 月末在产品某项实际成本=该项目费用分配率×月末在产品该项目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