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遗产交给国家不给家属可以吗

2020-10-04 社会 36阅读

《继承法》 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同时根据《继承法》及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想在“死后将遗产交给国家”,可以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

为了使遗产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分,在订立遗嘱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遗嘱人一定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三,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第四,遗嘱人是否立遗嘱、如何立遗嘱等不必征得任何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同意;

第五,遗嘱人可将遗产留给任何人;

第六,遗嘱应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七,应尽量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者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

扩展资料:

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

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

消极财产即债务。

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

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

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

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