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公布了招生简章之后,各招生院校、研究机构也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或考试范围)等信息,想考哪个学校,就看该校的招生简章等信息了。
1、每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不是教育部制定的,而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的教学规模要求自行制定的,招生单位在每年的9月份制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需要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教育部经审核批准后,会对社会公布每个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
2、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在编制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时,会暂时按照去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计划安排当年招生人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对各招生单位上传的专业目录和招生人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的要及时提醒招生单位进行修正。修正后对社会公布。
3、招生单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要公布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和拟招统考生人数,以便考生选择报考志愿。
4、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阶段不得随意调减已对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拟招统考生人数;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拟调减招生人数要经院(系、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