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的制造成本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能构成产品实体或者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直接人工
直接工资是指直接从事产品制造的生产工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质的奖金、津贴、劳保福利费用及各种补贴等。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折旧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以及其他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支出。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
第二十二条 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