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能参军。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由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尽快为其办理复学手续。
2、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扩展资料:
放宽转专业限制:
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如原所学专业撒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复学。
3、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一般应回学校原专业复学;应征入伍前为大二年级(含大二年级)以下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或者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退役后,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确定,可转换专业学习。
4、对退役后回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这个政法大学-【优抚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