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公证,根据不同的类型,所需要准备的公证资料是不同的,详情如下:
一.已婚初婚,结婚证公证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明,如有遗失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
4.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里面有注明初婚的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章
5.其他与婚姻状况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申办结婚公证的证明等
6.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张,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家使用的,提供4张,增加1份副本相应的增加1张照片
7.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已婚再婚,结婚证公证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要补办结婚证);
4.证明申请人之前婚姻关系终止的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有效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等;丧偶的,提供配偶去世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火化证、户籍因死亡而注销的证明等;申请人有数次婚姻的,应分别提供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5.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里面有注明“再婚”的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鉴);
6.其他与婚姻状况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申办结婚公证的证明;
7.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张(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的,提供4张,增加1份副本,相应增加1张照片);
8.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