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史

2020-05-20 财经 141阅读

1994年,全国工商联根据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建议,牵头筹建中国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同年12月,组成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陈景新为组长的筹备组展开筹备工作;1995年2月,全国工商联调陈安东同志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1996年8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陈景新以全联保险公司筹备组名义,就组建民生人寿保险公司一事致函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该函上批示:“请镕基同志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批示:“拟同意,请相龙、陈元同志酌情批示。”
2000年9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召开由全国工商联领导参加的会议,宣布国家批准民生人寿正式进入筹备程序的决定。
2000年10月9日,全国工商联下发《关于民生人寿获准筹备的通知》(全联发字[2000]第39号);
2000年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同意筹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复[2000]286号),正式批复民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
200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王宏前、卢志强、刘永行、陈年代、李海仓、严克强、倪益麟、鲁伟鼎、谢秋涵、潘履孚;选举产生了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刘永好、朱重庆、周晋峰、韩小群;推举经叔平为名誉董事长;选举严克强为董事长,卢志强、鲁伟鼎为副董事长;选举刘永好为监事长;聘任王耀华为总经理。
2002年5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成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机审[2002]207号),同意成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31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陈嘉禾为董事候选人、严克强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提名王以铭为董事候选人等项议案。
2003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保监机审[2003]70号),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2003年4月21日,民生人寿以营业总部名义售出第一张保单。
2003年6月18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行隆重揭牌仪式,全国工商联及保监会主要领导参加。
2003年8月6日,中央电视台记者、被保险人罗先生在赴新疆石河子采访途中,因车祸于2003-8-6至2003-8-14在石河子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8537.99元。9月11日,被保险人向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公司经审核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于2003年9月12日支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7639.19元。此为公司第一笔赔款。
2003年9月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北京分公司开业;10月24日,批复杭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开业;11月14日,批复石家庄分公司开业。
2003年11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2004年7月,民生人寿商标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008年1月16日,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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