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有效期一般都是6个月,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不一样,可以去当地的非机动车登记站进行咨询,希望尽快去办理,不然,错过了时间,事情会很复杂。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经过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和号牌,才能在本市道路行驶。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条例》施行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符合规定的发放行驶证、号牌;不符合规定的,将发放临时标识,过渡期三年。
扩展资料
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的,以及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
(1)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2)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对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参考资料人民网-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