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比如:预提保险费等。都可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未交款:按照新规则,“其他未交款”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拓展资料: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可以说,会计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