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的。
1、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以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关于“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和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