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
2015年11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2016年7月1日起,宁波市先期设立了首批20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为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11个省(市)籍群众受理异地办证业务。
这20个受理点基本覆盖了宁波各行政区,但因受理点较分散,除了市中心城区外,其他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的地区,办证还不是很方便。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宁波新增了4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主要集中在镇海、北仑、鄞州、余姚、宁海、象山、高新区、杭州湾新区等地,以进一步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扩展资料:
异地补办身份证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附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证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日报-身份证异地办理点新增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