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期间公司安排陪客户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

2020-04-25 社会 127阅读
下班之后,公司安排职工陪客户吃饭,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延伸,陪客户吃饭可视为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事故是因为醉酒、吸毒、故意犯罪、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或者不是事故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