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不是公务员性质的,一般是事业编制性质的。乡镇一级政府当中,一般只有领导岗位的公务员,还有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其余大部分人员为事业编制和无编制人员。
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股级行政单位。接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乡政府的双重领导。
拓展资料: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责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稽查工作。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承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四举措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