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3)×(1+1/4)×……×(1+1/10)
=(2/2+1/2)×(3/3+1/3)×(4/4+1/4)×……×(10/10+1/10)
=3/2×4/3×5/4×……×11/10
=11/2
=5.5
扩展资料
分数加减法
1、同分母分数相加减,分母不变,即分数单位不变,分子相加减,能约分的要约分。
2、异分母分数相加减,先通分,即运用分数的基本性质将异分母分数转化为同分母分数,改变其分数单位而大小不变,再按同分母分数相加减法去计算,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乘除法
1、分数乘整数,分母不变,分子乘整数,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2、分数乘分数,用分子乘分子,用分母乘分母,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3、分数除以整数,分母不变,如果分子是整数的倍数,则用分子除以整数,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4、分数除以整数,分母不变,如果分子不是整数的倍数,则用这个分数乘这个整数的倒数,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5、分数除以分数,等于被除数乘除数的倒数,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