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能胜诉,要根据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内容、庭审举证质证等实际情况来分析,不存在所以谓的几率问题。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但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如果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履行了自己的举证义务,并且所举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对方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反己方的主张的,仲裁庭就会裁决支持该仲裁请求,也就是能胜诉,否则就会败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