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家当天
(1)在搬家工人来之前,室内要稍作规划整理,比如地上要铺上几层废布,以免在搬运过程中摔落物品或者划伤地板;
(2)搬运前,跟负责人再次确定一下搬运价格,以免出现纠纷;
(3)再次告诉搬运工人哪些包裹是易碎品需要轻拿轻放;
(4)物品送抵新房时,相应的家具直接告诉搬运工人摆放的位置,省去自己的劳力;
(5)在搬运结束结算之前,一定要先清点所搬运的物品:尤其重点检查贵重物品是否丢失,易碎物品是否损坏,大件家用电器是否运行良好,家具是否有磕碰或损坏等;
(6)签字前记录合同号、车号;
(7)结算之后索要发票或收据。
二、搬家后
搬家后的整理:
(1)将地面清理干净,将桌子、椅子、柜子等平面擦干净;
(2)先把一些日常用品整理归位,便于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3)一些平时基本不用的东西可以先存放在柜子里或者盒子里,以后有时间再慢慢整理;
(4)当所有的物件基本就位,房间也打扫干净后,开始整理衣物、床铺;
(5)最后,可以在新房摆放一些装饰物,是新家有一种新鲜感。
损坏后的索赔:
(1)对于家用电器的损坏,应请我们负担维修费用,如果彻底损坏,应赔偿新品;
(2)对于贵重物品的损坏,应请有关部门估价后进行赔偿;
(3)对于我方面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由搬家方负责医药费;
(4)如果理赔过程发生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解决。
三、安顿之后:
(1)得到必要的许可:小区通行证、车辆出入证、停车占地证、狗证,等等;
(2)主动和邻居打招呼,相互认识,建立初步的邻里关系。
扩展资料:
搬家公司常存在以下“陷阱”:
1、用低价吸引顾客,服务时再坐地起价。部分搬家公司打出“低价牌”,到现场则以各种理由加价。此外,“一车变两车”现象普遍。
2、为收“加车费”,车厢暗设夹层。个别公司为了收取加车费,设夹层缩小车内面积,原本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另加车才能装下。
3、家电都按大件收费,加钱名目繁多。搬家公司往往告知消费者钢琴、衣橱等大件要额外收费,但在实际搬运中,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一律被划为大件。不仅如此,楼层高要收楼层费、书本多要收超重费、车辆停放远要多收费、天热额外收取辛苦费。
4、预约不签合同,搬完不开发票。消费者咨询时,公司承诺签合同,但搬家时以各种说辞拒签,收费时不开发票或收据,目的就是为了出现问题时推脱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搬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留神搬家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