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贷方余额说明记账错误,不可填入资产负债表中,应该检查处错误并更改。生产成本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完工的在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栏中反映。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果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法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生产成本账户:
1、账户性质:成本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产品实际成本。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等。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因生产成品发生的全部费用;贷方记增加,登记已完工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完工的在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
4、明细账户:按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设二级账,再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