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业务为存款业务,主体业务为贷款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备金以外,全部可以用来贷款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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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激励约束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权力责任制度的缺陷是贷款权力的分布完全根据行政级别而不是根据风险管理能力来划分。
2、而激励约束制度的缺陷则表现在激励不足、约束过度时银行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约束不足时则会选择铤而走险。
3、培养和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营造健康积极的风险管理氛围,加强风险管理,应首先注意国有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积极应对,防患于未然的风险与内控管理文化,上行下效,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上级应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揭示和报告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基本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