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询问在笔录中写到,房产赠与声明书是我亲自所写。法院却说打印件就是手写原件是否正确。
打印件和手写原件在本人签字和按上手印后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你说的事情和提问有些笼统。所以不能准确的回答。但有一点你要明白,凡是询问笔录落款处都是要本人签字和按上手印的,并要本人签上“以上内容我以看过没有错误或者全对等字样”询问笔录过去是书记员手写记录现在电脑打字,在法律上效力是一样的。是不能推翻的。法院的说法正确与否对你要解决的问题没什么做用,如果你认为事实有误和者推翻以前的必须提供新的有说服力的证据重新提出申诉才行。我建议你此时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委托律师来办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