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分封制):方国、诸侯国。
秦朝(郡县制):郡(相当于省)、县(隶属于郡);每郡平均下辖二百县。
西汉(郡国并行制):郡(侯国与其同级)按级下辖 县—道—邑。
东汉(州制):首创州制行政监察区,在 郡、国之上增设十三刺史分理全国十三 州,中国开始出现 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
三国魏晋南北朝:大致上沿袭东汉 州—郡—县的行政区划制度。
隋朝:改为 州、 县 两级行政区划制。
唐朝(道制):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 道 ,道 下辖 府、州(府州同级), 府 和 州 再分别下领各县。后因增设节度使,成为后期的 道—节度使—府(州)—县制,不过安史之乱后 道 已为虚设,唐末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宋朝(路制):宋初承袭唐制,后改为路制。 路 下为府或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下再领县。宋后期增设军、监两类行政单位,视其辖区大小或归与府州同级,或归与县同级。
元朝(行省制度):行省下辖 路,路 下领 府或州,府和州 下辖 县 。不过后期也出现 直隶府、直隶州,与路并列隶属于行省。
明朝:全国分两京与13布政使司(俗称13省)。两京直隶皇帝,而布政使司(省)下辖府,府下领州,州下领县。(路 一级行政区划在明朝则被完全废除了)
清朝:边疆设置军辖区,内地设省制。省 下辖 府 和 直隶州,府 下领 散州 和 县 。后期增设 直隶厅 其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变成 府—厅—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