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申请报建;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依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扩展资料:
房屋报建的相关要求规定:
1、农村居民递交报建申请,申报材料应包括:私宅建设报审表、农村居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国土所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宗地坐标册等。
2、规划所自受理报建申请3个工作日内,派专员到现场勘察,并填报现场勘察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予以退件。
3、农村居民可选择市规划局推荐的设计图集,或委托市政府指定的三亚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设计图纸。受委托的设计院应于3个工作日内委派专员到现场踏勘,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