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一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须将2009年7月1日后审批授予的一二级运动员相关信息采集录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slms.sport.gov.cn),提供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但从总局组织的全国一二级运动员抽查和自查的情况来看,仍有部分一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没有及时将一二级运动员信息进行网站公布。
为促进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公开化、透明化,杜绝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全国各一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必须按《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2009年7月1日后审批授予的一二级运动员相关信息采集录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在此日期后仍没有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审批单位,总局将在全国体育系统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