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具体报到流程如下:
1、应届毕业生凡具备派遣资格,由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交各系辅导员,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2、回生源地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市场)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如无法出具,则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派遣至学生生源地人事局。
3、异地就业材料提供要求:出具由异地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国企或人才市场出的档案接收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协议。
4、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5、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在学校免费托管2年的,凡毕业2年内需要转递档案及户口的,均可按中流程办理报到证。
正常工作日,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报到证办理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扩展资料
补办手续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派遣原则
落实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派往接收单位。
落实到市、州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派到单位所属市、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派往单位所属市、州教育局)。其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
落实到回生源地择业的,将其派回生源所在省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