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相关规定,财政贴息投资方式的建设项目,国家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财政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与投资补助项目类似,但应反映财政贴息的特点。
财政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财政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若是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若是企业投资项目,应提交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五、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六、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七、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另外,如果是申请使用的财政贴息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或者是根据有关规定集中申报的一些投资项目,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所附加的附件材料可适当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