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4日起,关于《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余携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橡基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周梅森在声明中写道,自己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而对方起诉抄袭,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的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他还表明,欢迎大家一起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被法律认定为抄袭,“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梁毁谨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周梅森还质疑了起诉者的目的:“《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二轮播出在即,海外各国的电视剧出口也正在进行中,此时进行的诉讼用心极为险恶恶劣。”
我是支持周梅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