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照是不可以在上海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只有在本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才可以在上海从事网约车业务。
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三)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四)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六)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扩展资料: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营。
第十三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向乘客提供本市电子或者纸质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向本市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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