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变更了,开票系统需要重新去税务局做变更处理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补充或调整纳税申报系统的税种及开票范围。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