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精准扶贫工作大格局。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将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光彩”工程、团县委、妇联、残联纳入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出台工作规划与奖惩制度,进行常态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党委、政府分别履行主体责任和主管职责,县委书记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强化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职能,将其改建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另一方面,全力推进“五个精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帮扶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硬任务,全力推进“五个精准”,大力实施产业、搬迁、教育、就业、保障、金融六大扶贫工程,确保到2019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降到3%以下,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注重精准摸底。对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准确掌握贫困家庭人员结构、住房、生产资源、经济来源、生活环境等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明确告诉贫困对象,享受政策红利,只能借助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和干部帮扶等途径,通过劳动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实现。
二是推进精准管理。加快数据搜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化管理网络,做到可检、可视、可督查。做到“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与国家级科技农业示范区规划有机对接,借助现代农业示范区平台,化解贫困村龙头企业融资与用地难问题。
三是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管”的转变,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实行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扶贫。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杠杆作用,扶持果茶蔬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加贫困对象就业,促进贫困对象增收,体现扶贫开发政策红利特惠制与普惠制相统一。根据省里规定与我县实际,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四是实行精准帮扶。要继续实行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确保帮扶全覆盖。采取“321”的方式,即县处级干部包3户、科级干部包2户、一般干部包1户,在错开帮扶时间的基础上,做到户随岗设、岗变户转,不脱贫不脱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做到公开透明,努力构建单位、干部、社会“三位一体”抓帮扶的大格局。
五是强化精准督查。坚持把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扶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