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在湖南住院新农合可以报销吗?

2020-05-16 社会 186阅读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湖北人,在湖南住院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销:
一、在湖南务工的;
二、在湖南居住的;
三、因湖北医疗机构条件限制,经湖北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往湖南就医的;
四、在湖南探亲访友、旅游期间突发疾病的。
各个统筹地区对异地就医报备程序有些不同,符合上述情形的,具体报备手续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咨询。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
长政办发〔2017〕23号
第三十五条
参保居民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医。报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后,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转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等特殊情形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比照统筹地区同级别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有关规 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
。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因危急重症抢救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在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入院治疗的,应当在入院治疗3个工作日内报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比照统筹地区同级别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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