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消磁了,就是损坏了,不能继续使用,应该去补办。
一、未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的地区:
1、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县(市、区)局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办证点办理。
2、申报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并当场填写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书。
3、收费标准:每证40元。
二、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的地区,包括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属于这些省市范围内的公民,已经可以在对应的省市异地办理身份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异地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