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能联系到该顾客,可以联系其回来更换;
2,如果联系不到该顾客,则可以等待一段时间,因为底联是无法用于报销的,所以顾客发现只能可能回来换;
3,如果顾客最终没有回来,则按照下面的流程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
一、纳税人应提供
主表、份数《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并即时办结,登记备案;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acc.com/shuishou/nsfd/wa1502115057.shtml(会计网校纳税辅导,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