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以及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扩展资料:
《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放社会保障卡。换领或者补领社会保障卡的,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换发或者补发工作。
持卡人社会保障卡丢失和补领期间,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持卡人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基本需求。具体补救措施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的工本费,由市信息办会同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因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和使用发生行政争议的,持卡人可以向市信息服务办提出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