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职责的关系

2020-09-05 教育 171阅读

保育是学前教育的一种。保育主要是为幼儿的生存、发展创设有利的环境和提供物质条件,给予幼儿精心的照顾和养育,帮助其身体和机能良好的发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地发展。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孩童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

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职责的相关介绍:

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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