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的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关凭此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上述规定,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应携带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证处或者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凭此证明书到储蓄机关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如果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然后凭法院的法律文书到储蓄机关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