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续办是要在居住证续办好之后,居住证续办是要在居住证到期后才能续办,对嘛?(知道的进)

2021-11-15 时事 313阅读

到期之前30天就可以去续办了,到期后再去续办,时间就晚了,出点什么差错,到期之后30天还没办好的话,就要重新办理了。

1、先续办居住证,拿第一次办居住证一样多的材料去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

2、再办理积分,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去办理积分,否则几份有效期不更新的。办理材料如果积分和上一年一样,无变化,只要确认好这个申请单,然后打印这个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然后让人事拿介绍信和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更新就可以了

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带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请表里面的加分材料也相应要增加,比如说你职称初级变中级了,中级变高级了,申请专利了,获得表彰了,开公司雇佣了很多上海人了,纳税很多了之类的都可以加分。

3、最短10天,短信通知你去打印积分申请表。

4、凭本人身份证去人才中心打印积分表。
注:至此续签过程结束。积分表没有什么急需要用的,比如买房啊,小孩上学之类要用到的地方的,那么可以晚一点再去办理。但是居住证续签一定要早点去续。

扩展资料

1、《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积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2、基础指标含技能等级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其中,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3、创业人才可获加分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其中,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4、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其中,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5、《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6、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7、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8、办理地点

(1)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

(2)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